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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遗产继承引纠纷 法官上门促调解
作者:刘蕾  发布时间:2021-11-22 10:12:33 打印 字号: | |


“遗产继承”,简单的四个字,却酝酿着无数复杂的家庭纠纷。遗产继承引发的矛盾,往往将亲情与金钱牵涉到一起,使亲情遭受着一次又一次的考验……

11月18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法官通过“上门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梁某的儿子不幸去世,去世后有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房屋等名下遗产,但原告梁某认为自己作为儿子的继承人也有权利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起诉至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了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原告梁某年事已高,可能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利于案件审理,于是决定采用上门调解的方式进行调解,将调解现场设在当事人家中。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听取了双方关于遗产分割的分歧点,法官从维护家庭和睦关系出发,多次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明理释法。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给付原告协议好的金额,并约定好第二天将协议金额付清。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本着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目的,主动上门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还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的。


 
责任编辑:施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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