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法官!
被告不履行判决书生效内容,
不还我钱我该怎么办呢!
对于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要是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内容,则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什么呢?
1、执行申请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同时,要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由作出判决的法院或者相关法庭出具。
4、如果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有了财产担保关系,还要提供财产担保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列出担保的财产清单。
5、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果没有线索也可以不提供)
那么整个执行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2、审查立案。法院立案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局接到法院立案庭移交的执行书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4、执行。法院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穷尽措施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
如果经过种种措施仍然无法执行的,法院可裁定对此案进行中止执行,待被告人重新获得、赚取财产后,再随时恢复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