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部署,从源头上预防、以非诉讼方式化解林区矛盾纠纷,10月28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干警至辖区内兰家林场,开展建立“无讼林场”活动,敲开了全面创建“无讼社区、无讼林场”的大门。
活动现场,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万顺利介绍了关于“无讼社区、无讼林场”活动的具体含义与意义,并表示要将林场调解员和网格法官的力量深度融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最大化发挥“无讼林场”预防纠纷的作用。
随后,法官干警为兰家林场的职工详细介绍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工作准则、总体目标和具体措施。借助建立纠纷排查调处登记制度、设立调解席、悬挂宣传横幅、法官信息公示上墙、分发宣传单等活动,努力做到将群众矛盾紧紧吸附在林场、化解在林场。至此,兰家林场“无讼林场”示范点正式挂牌成立。
为积极推动“化诉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已在辖区内创建一个“无讼林场”示范点,计划于2023年底,增设一个“无讼社区”示范点,两个“无讼林场”示范点。下一步工作中,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深化“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法官进网格”工作相结合,深入到基层中去,深入到人民群众身边去,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