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对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登记、立案、排期、送达和审判流程管理及案件督办工作;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和公示催告案件、民事案件中的小额诉讼、速审等案件审理;对不服本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提出各类申诉以及再审申请进行审查;负责司法救助、信访工作;负责审判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各审执部门落实审判管理责任、审判委员会、法官考评委员会、质效评估、司法统计等项工作。督察各类审判案件的裁判质量和卷宗质量;负责审判管理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综合审判庭:主要负责依法审判一审民事案件;指导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监督、指导巡回法庭的相关工作。依法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受理或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审判各类再审案件,审判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负责行政诉讼案件的审查立案,依法审判一审行政案件。
执行局:主要负责执行一审生效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决定;执行法律规定的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的其它相关工作。
政治部(审务督察室):主要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院党组抓好队伍建设;负责本院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本院监察工作,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受理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司法监督员的日常联络工作;对全院案件办理、审判流程管理进行督查。
综合办公室:协助院领导组织、处理、协调司法政务,负责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法院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重要文字综合材料,负责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财务、文秘、文电、档案、保密、保卫及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本院的装备和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院车辆、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及维修,负责环境卫生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研究室工作,总结审判经验,指导、组织、协调调研工作,负责司法改革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法院计算机技术、网络管理工作,负责本院通讯管理及设备维修、保养、维护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押解人犯、协助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配合案件执行工作,负责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机关党总支:负责抓好本院党建工作,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开展好党内各项活动。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青工委等群众组织,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