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您好,我是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我的案子被执行人还了我一部分钱,我们私下达成了和解,现在我想解除他女儿的连带责任担保,能不能把她女儿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去。”一大早,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的门口就来了三个当事人,经了解得知,分别为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刘某平日以做地板生意为生,多次向地板供应企业汪清森宝木业有限公司进行货物采购,在累计了一定数额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同时刘某女儿书写了《担保书》自愿用自己的房屋作抵押,承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签订协议后森宝木业多次催要欠款,均被刘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未还。无奈之下,遂向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刘某却一直未履行调解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森宝木业向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申请了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不出可供执行的财产,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女儿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谁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执行人刘某便坐不住了。原来,自己女儿的工作需要经常出差,因为给父亲做担保上了失信名单,现在高铁处处受限,对其工作影响极大,几近失业。为了不让自己的事情影响到孩子,刘某四处筹钱,在凑到八万元后便立刻找到了森宝木业的法人徐某,向他表明,剩余欠款自己会抓紧还上,请先去法院帮忙申请将女儿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出,保障孩子的正常工作生活。徐某也是一位父亲,在看到当事人积极还款的态度后,也当即同意了刘某的请求,于是徐某与刘某夫妻二人便来到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申请解除其女儿的限制高消费及失信人员名单。
“孩子还有工作,因为我的事,可不能影响了孩子的前途啊,最近媳妇天天在家埋怨我,我心里也不好受,法官麻烦你们了。”
“感谢法官,多亏有这个失信惩戒机制啊,不然我这钱真够呛能要回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如是说道。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和联合惩戒机制的健全,失信将影响到我们工作、生活、家庭等方方面面。在此,提醒各位失信被执行人,尽早履行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因自己的失信行为而害人害己、错失机会。否则,不仅严重侵犯了胜诉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蔑视,最终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