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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新时代司法理念 培塑“枫桥治理”林法样板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召开2024年新闻发布会

作者:刘莹  发布时间:2024-05-10 08:31:3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林区诉源治理,助力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再升级。59日上午,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坚持新时代司法理念,培塑‘枫桥治理’林法样板”新闻发布会,介绍汪清林区诉源治理态势和深化“1+6+N”新模式的具体举措,发布《汪清林区基层法院诉源治理态势白皮书(2019-2023年)》和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中宏网吉林记者、中国新闻社(吉林分社)记者、吉林日报记者延边日报记者、延边晨报记者、汪清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出席发布会。

发布白皮书是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服务保障辖区政治、法治、生态环境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白皮书中坚持以司法大数据统计基础,对2019年至2023年期间汪清林区范围内的非诉讼纠纷化解、诉讼案件办理和诉源治理工作情况,采用分类列举、图表组件、案例分析等方式,对近年来化解纠纷工作的数量、类型、效果等进行分析、梳理、总结,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新的展望。

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以努力培塑“枫桥治理”林法样板为核心目标,深化“1+6+N”能动治理新模式,自2019年至2023年期间,在诉前、诉中调解案件614件,占全部民事纠纷比重61.5%,调解率从2019年的41.55%提升至2023年的81.28%,基本实现了能调则调、应调尽调,在主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依托诉讼服务“全域通办”、院企联动、巡回审判、“无讼社区、无讼林场”创建、法官服务站等,围绕一站式服务、实体化运行、集约化办理、数字化赋,建立“院企联合化解工作机制”“婚姻信息共享协作机制”“执行处罚预警”和“涉企失信惩戒预告知”等多项联合共建机制,优化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于萌芽、止于未发、息于未诉、实质化解,民生”“微幸福推动高质量发展大格局,着力以小区域治理成效服务打造林区治理新样板。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贯彻新时代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司法理念,持续深化巩固诉源治理工作深入推进,更好地预防和化解林区百姓的矛盾纠纷,健全林区多层次互动关系和良性沟通交流机制,做实“服务大局发展、服务人民司法”,以林区诉源治理新成效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擘画司法服务保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新蓝图。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吉林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汪清森林公安分局、吉林省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吉林长白山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汪清林业分公司、长白山森工集团天桥岭林业有限公司、长白山森工集团大兴沟林业有限公司、汪清县司法局新民司法所、汪清县新民街道新和社区、汪清县新民街道新林社区的相关同志和律师代表。


 

责任编辑: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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