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法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营造良好安全的审判执行环境,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装备配备标准》中规定的项目和数量,组织开展警用装备清查摸底工作。
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本着“补齐短板、强化弱项、规范执法、增强责任”的装备配备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警务安全保障工作,对警务工作所需各项基本配备、建议配备和增强配备不断升级、扩充,先后配备战术抓捕器、电子脚扣、多功能战术背心等防护防暴装备,极大地提升司法警察人身安全保障,为更好地履职尽责奠定了扎实基础。
此次清查摸底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培养司法警察大队干警做装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感。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对《司法警察警用装备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从思想上树立正确使用、自觉爱护警用装备的意识,进一步树立了正确、规范的执法理念,要求全体司法警察干警要自觉担当警用装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取用及归还时及时填写装备登记簿,做到“台账清楚,取用有序”。二是对照装备台账逐一分类清点,确保各类警用装备良好备战状态。司法警察大队对现有装备设备进行了全面排查,对警棍盾牌、防弹衣、防暴头盔、灭火器等装备进行了擦拭和检查,对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电子产品进行进行了充电和试用,针对部分催泪喷射剂过期等问题,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废并进行补充,针对此前更新购买的新式伸缩警棍干警使用不熟练的问题,统一组织相关人员训练,确保各类警用装备状态良好、更新及时,保持最佳的使用状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通过定期对装备进行清查摸底工作,规范了警用装备的日常管理,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司法警察大队全体法警的装备使用管理意识和警务保障工作能力,为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