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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服务来帮“盲” 联动调解化纠纷
作者:刘潇  发布时间:2024-06-04 10:50:20 打印 字号: | |

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更加优质诉讼服务更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协作配合、联动发力,运用“诉前调解+支持起诉”的联动模式,成功化解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喂,是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吗?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我现在想跟他离婚,但因为我是个盲人,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我该怎么办?”电话那头的声音恳切又焦急。

“请您不要着急,我们为您登记具体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后,会有法院工作人员通过无障碍诉讼服务,可以上门帮助您办理相关的诉讼流程材料。”

小乔是一名盲人,和小张于2020年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的小乔与小张感情日渐疏离,身心俱疲,便想结束这一段婚姻。考虑到小乔为盲人,无法亲自阅读调解笔录、调解文书等诉讼材料,书写也有困难,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表达诉求,行使诉讼权利,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邀请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联合对该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由于情况特殊,承办法官请检察院工作人员代替小乔宣读起诉状等书面材料,方便其全面表达诉求,小张承认在二人的婚姻关系中自己有很多不足,现在想来懊悔不已。法官与检察院工作人员共同对小乔做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小张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引导其给予身患残疾的妻子小乔更多的情感理解与关心照顾经过多番调解后,小乔坚持要解除婚姻,小张也没有异议,双方当事人体面地“剪断”姻缘,开启新的生活。

在充分了解、确认小乔离婚后有稳定的收入与居所后,法官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与诉求,协助量身制定调解方案。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小乔宣读调解笔录、调解书等书面材料,并与当事人反复核对与修改,确认无误后,法官引导其在笔录、送达回证上签字,并当场向双方送达了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调解书,真正实现了“一次办好”,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

本次案件的成功办理是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深入贯彻融理念,切实保障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加强与其他单位、部门联动对接,不断扩大调解“朋友圈”,构建解纷“同心圆”,增强涉弱势群体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责任编辑: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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