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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优化六项举措 激活无障碍诉讼服务新效能
作者:刘莹  发布时间:2024-09-25 15:29:0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为持续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障,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坚持“如我在诉”推进无障碍诉讼服务建设,强化诉讼办案、内外联动、健全机制、共建交流等方面,切实保障社会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进一步激活无障碍诉讼服务新效能。

一是坚持“如我在诉”,简化无障碍服务指引。明确无障碍诉讼服务流程工作指引,完善细化特殊群体立案、文书送达、调解、参与诉讼、执行等指导事项,以及申请减免诉讼费用、法律帮扶等相关服务,依托诉讼服务“全域通办”“法官进网格”“无讼社区、无讼林场”等,搭建立案咨询、诉前调解、诉讼流程、协助执行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提供社会群体全覆盖的全链条司法服务,实现“立审执”全流程的无障碍诉讼权益保障。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提升“三优先”办事效率。开通特殊群体诉讼服务“便捷窗口”,做好涉特殊群体纠纷立案登记与诉前调解引导和繁简分流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推行表格化、要素式立案材料文本样式,由导诉人员全程陪同指导操作立案、缴费、评价等事项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积极采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话立案等方式对无法来院办理的,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捷服务,从诉讼前端提供更加优质、精准、高效诉讼服务

三是强化梯次分流,探索无障碍调解模式。对涉特殊群体的案件进行专门标识分类,推行“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同步模式,在审查诉讼材料的同时,由专业法官现场组织调解工作。协同人民调解组织搭建特殊群体“司法确认”无障碍通道,经人民调解成功的纠纷,确保做到当天调解、当天确认,对无法到庭的采用流动法庭、上门调解等巡回审判模式,缩短涉特殊群体纠纷的办理周期,确保无障碍诉讼权益保护最优化。

四是深化联动协作,保障好特殊群体权益。围绕特殊群体当事人诉讼工作,与社区共建“流程引导+网格办理”方式,对无法到现场或不能自主办理的,提供代办、帮办服务;以法协作“诉前调解+支持起诉”方式,开展涉特殊群体诉讼案件释明引导,代为宣读、送达起诉书、传票、裁判文书等文本材料;增强与民政、残联的共作共联,通过“协助调查+法律帮扶”开展实地调查、协助执行、减免有关诉讼费用等事项,推动形成“法院+社会力量”协同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的共治格局。

五是延伸服务广角,开展诉讼后关怀回访。充分发挥司法修复治愈功能,持续推进法院审执工作与回访帮教紧密结合,将特殊群体来信来访纳入“有信必复”工作全流程,落实受理、登记、办理、反馈、回访等闭环办理,做到“既答复又落实”,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坚持做实诉讼后续的延伸保障,协助修复因冲突破坏的人际、社会关系,对涉特殊群体案件生效裁判迟延履行的,督促及时主动履行义务,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是加强宣传示范,厚植无障碍法治文化。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结合助残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等节点,主动设点宣传或入户走访,在社区、集市、校园、工厂等重要领域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等宣讲活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解决矛盾纠纷能力水平,通过个案办理、类案宣讲、预防化解以点带面,促进全社会形成关注特殊群体的良好氛围。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坚持新时代司法文明理念,为行动、交流等方面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全覆盖、高效、精准的无障碍诉讼服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当事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诉讼活动,提升预防化解涉特殊群体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为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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